課程名稱 |
比較刑法一 Comparative Criminal Law (Ⅰ) |
開課學期 |
104-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謝煜偉 |
課號 |
LAW7079 |
課程識別碼 |
A21 M15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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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6,7(13:20~15:10) |
上課地點 |
法研7 |
備註 |
初選不開放。初選不開放,開學後領取授權碼。以具日文文獻閱讀能力者優先。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1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42LAW7079_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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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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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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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對象為研究所學生,並且以有志撰寫刑事法類學術論文者為條件。本學期目標是讀完中山研一『刑法総論』(1982)並且輔以日本關西流客觀主義刑法理論學者之著作,讓修課同學能夠對於一個較為陌生的理論派別有更為完整而清楚的認識。有鑑於碩博士班的學術研究必須建立在紮實的理論基礎,本課程不要求修課者必須提出多精闢的課堂報告,但必須要求對於文本的精準理解。沒有對於文本的精準理解,一切建立在上頭的延伸與創造都會是枉然。當然,為了精準理解文本,必須對於日本刑法學有初步的認識,或至少對於快速進入討論脈絡具有相當程度的語言能力。因此本課程限制以具有相當之日文閱讀能力為前提。修課者必須於第一堂課提出相關證明(如至少日語2級以上之檢定合格、或修畢日文法學名著一二以上),或通過授課教師測驗認具相當之日語能力者為優先。
由於本課程為研究所選修課,修課人數希望盡量壓低,總上課人數(含旁聽者)以15人為上限,旁聽者需與修課者一同負擔相同義務(翻譯並整理文本),若無法符合需求,恕不接受旁聽。
本課程沒有期中考、期末考,課堂表現以及期末報告為主要評分依據。不過,評分完全不是本課程的重點,重點在各位同學對於自我的要求及訓練,想要輕鬆拿高分者,慢走不送。各位研究生,既然都已經念到研究所了,還那麼在意要求嚴不嚴、分數甜不甜,那就繼續自我欺瞞到論文口試結束吧。
首先,本課程將依據修課人數分組,分配負責之章節,預計一學期會輪到2-3次報告,每次報告除了需要就本文「全譯」(註腳除外)為中文之外,並且需要整理並摘要其精華,行有餘力則必須參照其他閱讀資料進行論述上的補充。然後由所有同學討論並且由授課教師講解。
期末報告則是根據這學期上課的心得,撰寫心得報告(字數、形式待第一週上課討論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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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培養同學精準的日語閱讀能力
培養同學對於日本關西流客觀主義刑法理論的基本認識 |
課程要求 |
需具備相當於2級以上之日語閱讀能力。
若無正當理由缺席三次以上者,不授與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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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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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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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中山研ㄧ『刑法総論』(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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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佐伯千仞『四訂刑法講義総論』(1981)
浅田和茂『刑法総論(補正版)』(2007)
中山研一『口述刑法総論』(2007)
中山研一『新版概説刑法I』(2011)
中山硏一, 浅田和茂, 松宮孝明『я⑧ュЖレ⑦1共犯論』(1997)
中山硏一, 浅田和茂, 松宮孝明『я⑧ュЖレ⑦2未遂犯論.罪数論』(2002)
中山硏一, 浅田和茂, 松宮孝明『я⑧ュЖレ⑦3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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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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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3 |
中山研一_刑法総論 |
第2週 |
3/01 |
中山理論_特集 |
第3週 |
3/08 |
老師出差,停課一次 |
第4週 |
3/15 |
刑法的基礎理論+刑法的歷史與理論
陳淑雲、高世軒 |
第5週 |
3/22 |
刑法的基本原則
潘佳苡 |
第6週 |
3/29 |
犯罪論
王彥 |
第7週 |
4/05 |
兒童節遇例假日補假 |
第8週 |
4/12 |
行為論(一∼四)
連德照 |
第9週 |
4/19 |
因果關係+構成要件論
蔡承諭 |
第10週 |
4/26 |
因果關係+構成要件論
林育賢 |
第11週 |
5/03 |
違法性論
安真慧 |
第12週 |
5/10 |
違法性論
王彥 |
第13週 |
5/17 |
責任論
游舒涵 |
第14週 |
5/24 |
責任論
胡家瑋 |
第15週 |
5/31 |
未遂犯論
陳淑雲 |
第16週 |
6/07 |
未遂犯論
安真慧 |
第17週 |
6/14 |
共犯論
潘佳苡 |
第18週 |
6/21 |
共犯論
蔡承諭
保安處分
游舒涵 |